近日,中遠海運集運和東方海外就關於歐盟進口管制系統(ICS2)進一步要求,分別發佈公告。
據瞭解,歐盟海關將正式實施艙單申報新規則,要求全球運往或者途經歐盟的貨物,通過歐盟進口管制系統(ICS2)提交入境申報(ENS)。該規定適用於所有轉運或目的地為歐盟國家、挪威、瑞士和北愛爾蘭的貨物。 中遠海運集運對此表示,即日起,客戶可通過其官網的貨運指示板塊,提供歐盟要求的入境/過境申報資料,具體包括: - 詳細且準確的貨物品名,不接受籠統品名 - 至少6位HSCODE - 收貨人在歐盟註冊的經濟運營商註冊和識別號碼(EORI),或收貨人完整地址(國家、城市名稱、街道名稱+號碼或郵政信箱號碼) - 直接客戶,需提供賣方(Seller)和買方(Buyer)資訊申報方的EORI編號,或要求船公司代為申報的買方和賣方詳細資訊 - 貨運代理或者NVOCC,需提供HouseB/L申報方的EORI(EconomicOperatorRegistrationandIdentification)編號 中遠海運集運表示,未來將通過該公司網站、公眾號等方式,及時告知客戶最新進展及操作方式。 東方海外則在公告中稱,根據ICS2第三階段,"海上和內陸水道運輸貨代級申報人"的第二步部署視窗,將於2024年12月4日啟動,並將於2025年4月1日起強制執行。 東方海外提醒,貨代提單的ENS備案,也必須遵守裝貨前24小時的規定。貨物只能在成功提交ENS並收到移動參考號碼(MRN)確認後,才能在合規的裝貨港裝載,東方海外將嚴格執行"無MRN不裝貨"政策。 東方海外還強調,無船承運人和貨運代理應熟悉"海上和內陸水道運輸貨代級申報人"的要求。如果企業準備成為自我申報人,需要向所在成員國申請,以在部署視窗結束前啟動備案流程,並提供在歐盟委員會網站上有效的補充申報人的經濟運營商註冊和識別號(EORI)。 如企業希望由東方海外代為申報貨代提單(HBL),東方海外將從2024年12月起,在MOC裝運指示中,啟用收集HBL相關資訊的功能。 東方海外表示,申報使用者指南將很快發佈,其中包括HBL備案和買賣方資訊。